證券代碼:600117 證券簡稱:西寧特鋼 編號:臨2022-010
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
收到礦業權注銷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持股35%子公司青海江倉能源發展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江倉能源”)于2022年4月21日收到青海省木里煤業集團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省煤業集團”)轉發的青海省自然資源廳《關于限期辦理江倉礦區三井田等十宗礦業權注銷登記手續的通知》,江倉能源公司實際控制的江倉三井田、江倉四井田礦業權將被注銷。
一、礦業權情況
江倉能源于2005年3月取得原國土資源廳頒發的江倉礦區三、四井田礦產資源勘查許可證。2011年,青海省政府根據《關于加快推進煤礦企業兼并重組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0〕46號)、《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青海省木里礦區總體規劃的批復》(發改能源〔2012〕21號)和《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國資委等四部門關于木里礦區企業整合重組方案的通知》(青政辦〔2011〕306號)的要求對木里煤田進行整合。2011年4月,江倉能源與省煤業集團簽訂《探礦權轉讓合同》,將江倉能源持有的位于木里煤田礦區的三井田煤礦探礦權及四井田煤礦探礦權以零對價轉讓給省煤業集團,后續由省煤業集團辦理相應的采礦權證。同時江倉能源與省煤業集團達成《木里煤田江倉礦區三井田、四井田采礦權證辦理合作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包括:采礦證辦理前后,江倉能源均是三井田、四井田的實際經濟價值和權益所有者;申辦三井田、四井田采礦權過程中所發生的一切稅費由江倉能源承擔;省煤業集團作為木里煤田礦區總體規劃范圍內的唯一開發主體,負責木里煤田煤炭資源的統一規劃。截至目前,江倉能源已按國家有關規定按時繳納了探礦權相關價款。
二、礦業權退出對公司的影響
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及公司會計政策等相關規定,江倉三井田、四井田礦業權注銷,江倉能源將對礦業權權益等有關資產組計提減值準備約22.66億元,導致歸屬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減少約7.45億元。(具體內容詳見與本公告同時刊登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以及《證券時報》《上海證券報》的《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關于計提2021年度資產減值準備的公告》(臨2022-014號))。
三、風險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報刊為《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指定的信息披露網站為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及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請廣大投資者關注公司信息披露,理性投資,注意風險。
特此公告。
西寧特殊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22年4月22日